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梧州市深入实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作出安排,将从6月25日开始发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卡。该证和卡将从7月1日起正式启用。
据悉,作为全国试点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去年9月在梧州市全面铺开以来,居民参保踊跃。至今年5月底,梧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4.3万多人,共有1163名参保人员获得了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根据工作计划,梧州市将从6月25日起开始发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卡。参保人员到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时,即可凭本人的医疗保险证、结算卡办理住院登记,并直接刷卡报销,不再需要凭发票到市医保所报销。
市医保所有关负责人提醒,居民首次领取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卡,将采取市级财政补助的形式制作发放,参保居民可凭个人身份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同时,为了方便参保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的住院及报销程序,市医保所还印制了《梧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须知》等宣传资料,对相关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参保人员领取医保卡时可同时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