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证实一下户口问题,
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文件 三政<>52号
<<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投资企业和在新建住宅区内购置房产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对在市政府批准建设的住宅区内购置房产的购房户,每购置一处房产(建筑面积达到80平米)可免费办理3个城镇户口,建筑面积每增加30平米,可增加一个城镇户口指标.
第四条 购房户申请迁入人员必须是该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
第五条 对在本市投资的工业和流通企业职工需办理城镇户口的,凭本人学历 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及原居住地户口证明和企业的营业执照 固定资产评估报告,由企业向主管部门统一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到市公安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第六条 对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的购房户需办理城镇户口,凭开发商出据的正式购房发票,购房户房产证,购房契税证及原居住第户口证明等等,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主管部门统一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到市公安局办理有关落户手续.
第七条 户口迁入人员年满十八周岁的可立户,不满十八周岁的必须有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市直系亲属.户口迁入人员必须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住所的,入单位集体户,由本单位管理(工作单位) 接触劳动合同后,户口随合同接触迁出集体户.
第九条 原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规定相悖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INPUT id=HTML_quotebody57085855 type=hidden value="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文件 三政52号 <> 第二条 对在市政府批准建设的住宅区内购置房产的购房户,每购置一处房产(建筑面积达到80平米)可免费办理3个城镇户口,建筑面积每增加30平米,可增加一个城镇户口指标. 第四条 购房户申请迁入人员必须是该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 第五条 对在本市投资的工业和流通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