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装修
我要装修。应注意什么,找什么样的装修公司我想卖房57.31平
我家是7号楼4单元的,57.31平米,一室一厅,卧室有阳台,里面挺宽敞的,21万,其他费用自付.13831663090 支持巴掌鱼同学 别人都卖4K多了
鑫岭家园噪声污染严重,大家团结起来,要求雷捷退房!
我是鑫岭家园的业主,相信大家只要住进自己辛苦挣钱买来的房里就会感觉到耳边不停的嗡嗡声,不停的轰轰声,白天如此,晚上也如此.大家难道想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白扔在里边吗?为什么不联合起来要求开发商退房呢?如果大家和我有同样的想法,请联系QQ:112222896
噪音超标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案情回放:
2006年9月,王先生从一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1月装修好入住后,王先生发现一楼的变电站发出噪音使全家夜间无法入睡,严重影响了生活。王先生先后与开发商、物业公司沟通,但一直没有能解决问题。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开发商提出答辩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房屋已经交付,王先生进行了装修并已经实际入住,房屋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因此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审理中,法院根据王先生的申请,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变电站噪音进行测试,鉴定结果为噪音超标。法院据此认为,开发商有义务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业主正常居住使用,现一楼变电站噪音超标,导致王先生所购买的房屋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王先生依法可以要求退房。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开发商在30日内对变电站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然未能到达国家标准,则退回王先生购房款项并赔偿其损失。
律师点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以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退房要求:
1、购房合同无效。依照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3、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导致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同时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案中,王先生购买的房屋本身虽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是房屋除本身的建筑结构还应包括环境及噪声。现大楼内变电站发出的噪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导致该房屋不能正常居住使用,也就是未达到购买居住目的,如果该问题通过修复仍然无法保证业主人身及正常居住使用,则王先生提出的退房要求完全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电磁辐射的危害
大量调查结果令人确信,人体发生多种肿瘤病变的概率与所受到的低频磁场辐射密切相关。欧美许多国家的专家和一些政府机构确信,低频磁场会显著增大下列疾病的发生率:白血球增生与白血病(特别是对儿童危害更大),癌症,新生儿形体缺陷,乳腺癌,脑瘤,恶性淋巴瘤,神经系统肿瘤,星形细胞的发展,慢性骨髓细胞样的白血病,染色体畸变等。有些报告还指出,在电磁场作用下某种激素的分泌减少,还可能是引起乳腺肿瘤发展的原因。某些调查报告还指出,经常接触电磁辐射的人,若再受到高温作用,则他们体内发生乳腺癌变的危险就更大。电磁辐射五大影响
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电磁辐射对人体有五大影响:
1.电磁辐射是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突变的主要诱因
2.电磁辐射对人体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造成直接伤害
3.电磁辐射是造成流产、不育、畸胎等病变的诱发因素
4.过量的电磁辐射直接影响大脑组织发育、骨髓发育、视力下降、肝病、造血功能下降,严重者可导致视网膜脱落
5.电磁辐射可使男性性功能下降,女性内分泌紊乱,月经失调。
案例一: 家住回龙观龙回苑小区12号楼的张蓓告诉记者:“我老公从医院检查得出,已患有肋间软骨炎症。而医生说他这病是非病毒性炎症,由于自身免疫力下降导致的。我以前是学医的,虽然对电磁辐射没有深入的研究,但是其辐射是有可能导致人体免疫力下降。我们小区附近的基站辐射是一个致病因素,医生也说不能排除它的影响。”
案例二: 从1998年开始至2005年2月,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里小区46号楼首都医科大学家属楼,先后有20余人被确诊为癌症。几名住在该楼的首都医科大学教师联合调查后怀疑,架在楼顶的数个通讯发射装置可能是致癌“元凶”。 46号楼总共20层,每层8户人家,1991年开始入住,1998年起有人因患癌症而死亡。去世的人多数只有60多岁,年纪最轻的仅48岁。据统计,癌症患者大多集中在6层至18层之间。每层西南——西北朝向的5号房间,成了发病率最高的屋子。5号房住户中,一共有10人患癌(包括两对夫妻共同患病),其中4人已离世。 经调查,几位老师发现,46号楼楼顶装有数个手机发射基站,而其它楼的屋顶则都没有。
案例三: 2005年2月21日,天津市大港区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万先生,因借用家人手机打电话引起心率突变,幸好及时送到医院保住了性命。
案例四: 2005年1月12日,北京首例业主因小灵通发射塔状告开发商已交法院受理。 北京的樊先生2004年购买了由北京天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森林大第”商品房12号楼3单元602号房,由于发现屋顶装了一个小灵通发射塔,樊先生与开发商多次交涉要求移走,但遭到开发商拒绝。樊先生认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15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开发商无权在楼顶放置任何东西,无论什么时候装的都不合法。而且,开发商从未在售楼时向买主告知,侵害了他的“知情权”。樊先生要求:开发商拆除或远移小灵通发射塔,另外承担由于无法办理入住所造成的在外租房等损失,以及承担为此事所花费的交通费用、诉讼费等。
案例五: 200多名居民搬到北京顶秀欣园后开始出现失眠、心悸、掉头发等症状。2004年11月,居民对安装在楼顶的移动基站是否存在电磁辐射提出质疑。 家住3号楼的刘先生,在搬到顶秀欣园前身体一直很好,连感冒都很少。但自从搬到顶秀欣园后,总是感冒,而且失眠、掉头发。家住3号楼的李女士也像刘先生一样,以前身体不错,搬到顶秀欣园后才得的心脏病,而且体质变得虚弱了。家住6号楼的张先生,其14岁的女儿突然在学校昏倒,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儿贫血。一年前,他曾带女儿到医院检查过身体,女儿身体很好,什么病也没有。这些患有不同症状的居民,都怀疑自己的症状与近在咫尺的移动基站电磁辐射有关。 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双庙移动基站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的顶秀欣园东北角五金皮革厂5层楼的楼顶,根据测量该基站距离最近的顶秀欣园3号楼仅18米,其中3号楼的5、6、7层阳台正对着移动基站。为此,顶秀欣园小区的居民代表曾多次找到五金皮革厂,要求拆除移动基站,但遭到拒绝。虽然经过检测,该基站的电磁辐射没有超过国家标准,但居民仍然难以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