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教室手册:入会方法、无线电知识、电台使用及注意事项........
[color=#ff1493]★[/color][url=http://qq.dod-g.com/viewthread.php?tid=2487&extra=page%3D9][size=4][font=楷体_GB2312][color=#80008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color][/font][/size][/url](国务院、中央军委 一九九三年九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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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努力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对在无线电管理工作和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
(二)制订无线电管理规章;
(三)负责无线电台(站)、频率的统一管理;
(四)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五)制定无线电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
(六)组织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七)负责全国的无线电监测工作;
(八)统一办理涉外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第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办法;
(二)审批军事系统无线电台(站)的设置,核发电台执照;
(三)负责军事系统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和管理;
(四)核准研制、生产、销售军用无线电设备和军事系统购置、进口无线电设备的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指标;
(五)组织军事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科研工作,拟制军用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
(六)实施军事系统无线电监督和检查;
(七)参与组织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本系统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根据国务院规定的部门职权和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审批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四)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各级无线电监测站、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分别承担电波监测、技术审查、新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
第十一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
第十二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二)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三)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四)设台(站)单位或者个人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设置、使用下列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本条规定报请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一)通信范围或者服务区域涉及两个以上的省或者涉及境外的无线电台(站),中央国家机关(含其在京直属单位)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其他因特殊需要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地区通信或者服务的无线电台(站),省、自治区机关(含其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直属单位)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由省、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在直辖市范围内通信或者服务的无线电台(站),由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通信或者服务的无线电台(站),由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依照前款规定申请设置固定无线电台(站)的,事先还应当经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设置、使用特别业务的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船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电台执照并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的规定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一安排,保证无线电台(站)必要的工作环境。
第十七条 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和分配,并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
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配。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指配的电台呼号,应当抄送无线电台(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船舶电台呼号,应当抄送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电台执照由国家统一印制,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
第十九条 遇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临时动用未经批准设置使用的无线电设备,但是应当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 无线电台(站)经批准使用后,应当按照核定的项目进行工作,不得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确需变更项目的,必须向原批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无线电台(站)停用或者撤销时,应当及时向原批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i] 本帖最后由 BD-1-ER 于 2006-11-19 22:59 编辑 [/i]] [size=2]第二十一条 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章 频率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频率实行统一划分和分配。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设台(站)审批权限对无线电频率进行指配。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分配给本系统使用的频段和频率进行指配,并同时抄送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有关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指配和使用频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频率管理的规定。
业经指配的频率,原指配单位可以在与使用单位协商后调整或者收回。
频率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用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转让频率。禁止出租或者变相出租频率。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安全和重大任务需要实行无线电管制时,管制区域内设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其他辐射无线电波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管制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其使用的频率免受有害干扰。
处理无线电频率相互有害干扰,应当遵循带外让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遇特殊情况时,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处理。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口
第二十六条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所需要的工作频率和频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并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
第二十七条 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其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并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必须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进行实效发射试验时,须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 进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其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并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
第三十条 企业生产、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章 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第三十一条 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他电器装置产生的无线电波辐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得对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
第三十二条 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其选址定点应当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无线电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 非无线电设备对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设备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航空器、船舶的安全运行造成危害时,必须停止使用。
第七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三十四条 无线电频率划分、分配、协调的涉外事宜,以及我国电台和境外电台的相互有害干扰,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与有关的国际组织或者国家、地区交涉。
第三十五条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享有外交特权的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必须事先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批准。
其他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事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接待单位根据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报请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第三十六条 外国船舶(含海上平台)电台、航空器电台、车载电台等在我国领域内使用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三十七条 国际电信联盟要求提送的无线电台(站)资料,由有关部门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办理。
第三十八条 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外国组织或者人员不得运用电子监测设备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
第八章 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监测站,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监测站,以及设区的市无线电监测站,负责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
第四十条 各级无线电监测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
(二)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三)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四)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五)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测台(站)负责本系统的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对无线电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设立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对本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章 罚 则
第四十三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
(一)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三)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四)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
(五)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个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并应当追究或者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领导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民兵)的无线电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人防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JC部队和国家安全机关无线电管理的特殊规定,分别由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会同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size] [size=2][color=#ff1493]★[/color][/size][url=http://qq.dod-g.com/viewthread.php?tid=2488&extra=page%3D9][size=4][font=楷体_GB2312][color=#0000ff]02、电台的简单概念及选购简述[/color][/font][/size][/url]
[size=12px][b]电台的简单概念及选购简述 (电台入门参考)[转贴][/b]
随着车坛的不断壮大,FB的不断增多,电台成为了FB活动中必要的通讯工具,越来越多的DX开始考虑置办电台,在这里简单与大家讨论一下相关常识。
车台/手台 都是电台,大家平常所说的 对讲机 其实也是电台,在名称方面,通常会有很多误会,比如,很多人都认为“对讲机”是成对儿使用的,或者认为“电台”是个多么深奥的东西,其实很容易理解——包括各位车上装的音响的收音机部分
,随身听的收音机,实际上都是一大类东西,翻译成英文,这些都叫 RADIO,只不过我们说的电台通常是兼备了接收和发射功能,可以用来发射无线电信号与其他人联络的常规通信工具。
对与无线电,俺就不多说什么了,说多了俺自己也不懂。
[b]1,什么是电台?[/b]
对于频率/频点/频道,到是可以简单说说想想大家平常听的97.4 103.9MHz, 就是频率了,说频点可能也对,说频道有点牵强了,但经常就有说“103.9频道,97.4频道”,实在是有点误导的嫌疑。
实际上我们天天听的广播就是无线电,只不过那个是“广播电台”发射的,广播电台功率狂大,发射天线位置狂好,覆盖范围狂广,于是在它覆盖范围内的接收机(就是收音机)都可以接收到它的信号,并转换成声音播放出来。
现在设想一下你和你的朋友车上/手里 各有一台 收音机(radio receiver) +“微型广播电台”(radio transmitter) , 就是大家正在讨论的电台(Radio Tranciver?可能拼错了,反正这个词也是造出来的)了。 同时兼备发射和接收的功能,于是可以互相通话。
[b]2,频率/频点/频段[/b]
97.4MHz是音乐台的频点 103.9MHz是交通台的频点 438.500MHz就是北京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可以合法使用的发射接收频点了(400MHz频段的,再其他频段也有业余HAM的合法频点,这里先不多说)。
显然大家的调频(FM)收音机是不支持 430多兆赫兹 接收的(好象调频部分是86~107MHZ之间),所以,如果想在438.500MHZ 频率上发射和接收信号,得要有专用的设备,也就是需要大家平常所说的 “支持业余频段的车台/手台/基地台” 等等
如果说438.500是频点的话,那么它同时是属于 430MHZ频段的,我们大概把430.000-439.999叫做业余400M频段,也叫 业余70CM(厘米)波段
(是波长的说法),因为这个频段主要是分配给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使用的。
初级HAM接触比较多的可能还有大家常说的“2米波段” 或者叫“140兆赫兹业余频段”就是 144.000-145.999MHZ之间,也是HAM可以使用的频率范围。
[b]3,业余电台/专业电台/收音机 的区别及简单概念[/b]
收音机就不多说了,用来收听其他发射台发射出来的信号,通常的收音机与调频(FM)/调幅(AM)两个部分,是两种不同的调制方式,相对应的,在电台里,也有这两种调制方式的,大家常用的是 支持430MHZ 段的的调频电台,而空管则是使用的 110MHZ-130MHZ之间频率,采
用AM调制方式。
再来说“业余电台”“专业电台”之间的一些简单区别
有一层意思是说业余电台是支持业余频段的电台——支持(包含)430-440这个频段的电台,
专业电台是支持某些其他特定频段的电台
另一层意思是业余电台的功能方面注重于“玩儿”,对各个相关参数的调整,包括调整发射功率/搜索有信号的频点/储存多个不同的频点/可以随时手动变更储存的频点/调整不同的静噪值/有信号强度表等。
而,专业电台则更加注重使用的稳定性,所以对于操作的复杂性要求相对较低,而对电池的耐久/发射功率的稳定等性能要求高些。
对比起来,专业台通常不能随意调整发射功率/没有搜索频点的功能/能存储少量的频点并只能显示频道号码而不能显示频点值/需要用电脑和专用软件及连线才能调整每个频道内储存的频率及相关功能/通常也没有信号强度表显示
并且,专业电台可能在设计上还会增加一些诸如调频什么的保密措施,或者支持集群什么的功能(我懂得也不多了)
你就想交通JC,武装JC什么的,他们拿个台子,知道哪个是开关音量,按着哪个说话,拧到几频道是中队,几频道是总台 就完了,要是拿个花哨的业余电台给JC,保他晕菜。
[b]4,中继台(Repeater) / 差频(OFFSET) 与 直发
[/b]
可能有人会问“中继”是什么,
这要是说细了可能会说到波的绕射什么的,我也有点泛晕,早还给物理老师了,咱们就说在高处有那么一个或者一对天线和特殊的收发电台,
负责把一个频点上收来的信号转发到另外一个频点上,于是在它覆盖范围内的台子都可以和它联系,也就是通过它和其他人联系。
还晕?
这么说吧,由于建筑物/地形等的遮挡,在地面上的2个电台之间的信号可能无法互相传送到,但2个人和这个很高的,位置很好的中继台都可以
很好的通联,于是大家就通过中继台达到覆盖更广的范围,帮助小功率设备扩大信号的目的。
通常的中继台需要使用一对频点,一个接收来自使用者手台或车台的信号(上行信号,如北京大家使用的 434.750), 当收到时,在另一个频点上广播出去(下行信号,如 北京的 439.750)。由于中继台必须占有比较好的地理位置,同时可能有比较大的发射功率,所以通过中继台能够联络到更多的人。
差频(OFFSET)
刚才说的 439.750(使用者收听的频点,下行频点) 和 434.750(使用者发射的频点,上行频点)之间的差就是差频,我们可以看到,发射的频点是接收频点 减去5MHZ (-5MHZ), 所以叫做“下差5MHZ”。
对于某些电台,可以直接设置上行频点和下行频点然后保存到一个频道里方便使用,
有些电台的设置方法则是先设接收频率,然后设置差频数值及方向,保存到某个频道内。
设置方法并不重要,只要了解了 中继台/差频的概念,剩下的事情可以通过看设备的说明书解决。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直发
通常电台是在同一个频点上发射和接收的,使用者通过PTT(PUSH TO TALK)键来切换电台的接收/发射状态,按着钮说话,松开听。
在一个频点上收和发就是所说的“直发”,比如,438.500 438.550MHZ 是北京比较常用的业余无线电直发频点。
当然,同一个频点上,同时只能有一个设备进行发射,其他设备接收,如果同时2个人都在发射,他们的信号就会互相干扰,也就听不见了。
[b]4,车坛常用业余电台选购要点[/b]
不要迷信 MOTO 6200C 和一些外国产的FRS(FAMILY RADIO SERVICE)家用小对讲机,那根本就是玩具!
为了避免发射设备对其他频率的干扰,这些产品的功率肯定低于0.5瓦,在没有遮挡的情况下可能能够达到直发距离2公里,如果在市区,1公里已经不错了。 唯一的优点是,不需要任何执照及验机,既买既用。
当然,这些小手台都是固定信道固定频率的收发设备,可以理解为“低功率的/不可调整频率的专业电台(家用)”,当然,他们的频率固定在
409.???(国产) 462.???/467。???MHZ(进口) 范围,通常只有16个固定频点,且无法更改。如果你的其他业余电台支持这些频点,是可以和他们进行直发通联的,但显然,这些小玩具不能和 HAM们进行通联。
如果要选择电台,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
★所覆盖的频率范围必须支持(包含)430-440MHZ
★必须具备差频功能
★建议选择可以手置频的机器(就是可以直接选择频点并自由储存到频道里,而不用电脑写频的)
★建议功率25W以上(车台)/ 支持最大5W(手台),以保证通连的距离。
有了以上条件,就可以步入业余无线电爱好者(HAM)的行列了(当然,还必须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
[/size]
[[i] 本帖最后由 BD-1-ER 于 2006-11-19 22:39 编辑 [/i]] [size=2][color=#ff1493]★[/color][/size][url=http://qq.dod-g.com/viewthread.php?tid=2489&extra=page%3D9][size=4][font=楷体_GB2312][color=#800080]03、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准则[/color][/font][/size][/url]
[size=2]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准则
[b]爱国[/b] [b]Patriotic[/b]
他的电台和技能时刻准备为国家和社会服务。
[b]忠诚[/b] [b]Loyal
[/b]他对其他无线电爱好者、地方俱乐部和代表本国的国家协会表现忠诚、鼓励和支持。
[b]进取 Progressive[/b]
它的知识与科学发展同步,因此精心制作设备、使用效率卓越的电台及用心的操作是引以为豪的事情,不会因水平不高丧失进取心。
[b]友爱 Friendly[/b]
应对方的要求缓慢而有耐心地发送、对初学者友好地指导和讨论,为他人的利益提供善意的帮助、合作和考虑,这些事业余精神的标志。
[b]适度 Balanced[/b]
无线电是业余爱好,不容许因此妨害他的家庭、工作、学业和对社会应尽的义务。
[b]体谅 Considerate[/b]
他从来不故意用影响他人快乐的方式进行操作。
--- 这个为全世界几百万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所共同遵循的准则,
最早是由美国的 Paul M.Segal, W9EEA 在1928年提出。[/size] [size=2][color=#ff1493]★[/color][/size][size=4][font=楷体_GB2312][color=#0000ff]04、业余无线电管理法规常识问答[/color][/font][/size]
业余无线电管理法规常识问答
[size=12px]
Q:我国公民个人可以不经过批准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吗?
A:除了“公众对讲机”以外,我国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必须事先经过一定程序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领取电台执照后方可使用,否则属于私设电台、无照发射的违法行为。
Q:为什么不能随意使用无线电台?
A:和所有的汽车公用一条道路相似,所有的无线电台都公用同一个无线电频谱进行通信。如果没有科学管理,将会造成互相干扰,乃至发生重大事故。因此全世界都十分重视无线电波的管理和协调。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世界性国际合作基本停顿,唯独世界无线电管理始终维持正常协调,可见无线电波管理之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颁发了一系列关于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满足需要的同时,对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有严格的规定。
Q:对讲机和车载台都是无线电台吗?
A:是。按照定义,凡是开展无线电通信所必需的发信机都属于无线电台。
Q:什么是“公众对讲机”?
A:“公众对讲机”是一种发射功率不大于0.5W、只能工作于专门指定的“公众对讲机”频点、经过信息产业部核准的对讲机。
Q:怎样识别非公众对讲机和公众对讲机?
A:公众对讲机的天线一般不能拆卸更换,城市通话距离小于1公里,最多只可以显示20个频道号码,功能简单,包装或说明上标有民用对讲机型号核准代码,产品带有公众对讲机登记卡,需在购买时填写。
凡是天线能拆卸,或者标称城市条件下通话距离达到1公里以上,或者可以显示工作频率,或者功能复杂者,不会是公众对讲机。
设置、使用其它电台都必须
Q:什么是业余无线电台?
A:业余无线电台是工业与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电台。
Q: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
A:按照国家法规,只有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才可以被批准设置、使用业余电台。
Q:什么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A:按照国家法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是指“经正式批准、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其兴趣纯系个人爱好而不涉及谋取利润”。
Q:如果我原来并不爱好无线电技术,怎样才能申请设置、使用业余电台吗?
A:唯一的办法是,首先要爱上无线电技术,使自己成为一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Q:我不想做一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但是想利用通信距离比“民用对讲机”更远的电台和朋友通话,法律、法规允许这样做吗?
A:不。除了个人业余电台、个人渔业船用电台外,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允许个人设置其他用途的无线电台。
Q:业余电台可以用来做什么?
A:业余电台只可以用来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
Q:申请设置业余电台的条件是什么?
A: 1,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
2,经过考核取得一定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3,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业余无线电收发信设备和相应的天线
4,工作环境安全可靠,有必要的管理措施。
Q:申请设置业余电台的手续是什么?
A: 1,申请加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
2,参加有关法规和基础知识的培训或者自学;
3,申请参加《业余电台操作证书》的考核;
4,考核通过后,由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发给《业余电台操作证书》并填写“设台申请表”;
5,由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审核设台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在“审核”栏内盖章,并预指配电台呼号;
6,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台设备;
7,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呈交“设台申请表”,并将电台设备交当地无线电监测机构检测;
8,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设台后发给“电台执照”。
只有完成所有上述手续后,才能合法地进行发射操作。
Q:上述申请设台手续应到哪里办理?
A:上条中第1至5项可向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为方便上海市和江苏省的爱好者,这两个地方的有关处理委托给相应的地方无线电运动协会办理。
上条中第7、8项到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为方便北京市爱好者,北京市的设备检测由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总部统一申报、组织集中检测。
Q: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预指配呼号并在“设台申请表”的审核栏内盖章后,是否意味协会已经批准设台,可以用此呼号开机试验?
A:不。指配电台呼号和频率、批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都是国家无线电机构的职责。中国无线电协会只是依照有关规定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若干批准设台之前的具体准备工作,作为社会团体,没有代替行使政府职能的权力。协会预指配的呼号只有在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设台并颁发电台执照后才真正生效。在此之前的任何发射试验均属违法行为。
Q:找协会的什么人才能给个呼号?
A:这个问题的提法本身不正确。指配呼号是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政府行为,既不是随便“给”,也不是个人行为,一切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协会总部人员执行有关法规委托的工作,这方面的工作将不断走向规范化。
Q:业余电台可以用来和业余电台以外的电台通信吗?
A:不准许。业余电台只允许与其他业余电台联络。
只有一种例外,就是发生涉及人身及重大财产安全的灾害时,为了救灾,可以和必要的其他电台联络,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和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详细报告(协会将协助向管理机构报告)。
Q:国家对业余电台联络内容有什么限制?
A:业余电台只允许用来讨论无线电技术、自我训练通信技巧,或者传递纯粹属于自己个人的信息(例如家庭情况、本人的学习情况、途中遇到的困难等)。属于禁止谈论的内容有:涉及政治、宗教、国家和单位机密、个人隐私、商业或其他赢利活动,调笑、嬉闹、用于娱乐,有悖于文明礼貌的语言等。这些不但是我国的限制,也是世界各国一致的限制。
Q:业余电台可以向其他业余电台播发通告吗?
A:不可以。业余电台只能用于“互相通信”,禁止用于广播,即一部电台向多部尚未建立联络的电台播发信号。
但是如果多部电台都与自己建立了联络、并且处于尚未结束联络的状态,即已经建立了一个“网络”,此时是可以向所有这些电台发送一个共同内容的。
Q:持有业余电台执照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是否可以在非业余频率上以技术试验为目的进行很短暂的发射?
A:不可以。业余电台超越业余频段的任何发射都属于无照发射,是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触犯刑法的行为。
Q:为了叙述一些不便于更多人知道的事情,是否可以在业余电台联络中使用和对方事先约定的特殊缩语?
A:不可以。业余电台不能使用旨在对他人掩盖内容的密语、暗语和其他隐晦的语言。
Q:在短波通信中可以使用方言吗?
A:业余无线电通信和其他业务不同,是一种所有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即使在与特定对象进行互相通信时,也应照顾到其他可能在频率上收听的多数友台和SWL。照顾多数,这是体现业余电台操作员的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国内通信时,一般应该使用普通话;国际联络时则可以使用绝大多数电台都能理解的语言,一般为英语。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允许灵活掌握的,例如国外业余电台是使用某种方言的华侨;或者在国内联络中遇到了同乡,稍微讲几句家乡话表示一下亲近和兴奋;或者为了练习外语而在国内联络时使用外语。遇到这种情况,其他业余电台操作员应当予以理解。对于利用国内通信锻炼自己英语水平的爱好者,还可以加以帮助和鼓励。
Q:假如435.00MHz出现业余业务以外的电台干扰自己正常通信,应如何处理?
A:首先应查一查业余业务在此频率的性质。业余业务在430-440MHz为次要业务,因此无线电管理部门可能将此频率分配给其他行业使用,遇到冲突时,业余电台应无条件避让。
Q:如果业余频率上出现肯定属于非法发射的干扰信号应如何处理?
A:应不予理睬。并尽可能记录和了解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和无线电管理机构。
Q:业余电台在业余频率上与出现的非法发射者“论理”是正确做法吗?
A:不。业余电台和这样的电台联络,本身就是超越合法联络对象的违法行为。
Q:业余频段经常受到非法发射者的干扰。为什么听不到协会总部去管他们,而总是用法规约束会员?
A:首先,非法发射者和会员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的任务是组织、教育好自己的会员,保证我国的无线电业余业务在合法、健康的框架内开展,这是促进有关政策继续向开放的方向前进的重要基础。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经历了无数坎坷,是很多领导的长期努力和关怀、很多老一辈业余无线电家付出可歌可泣的努力、一些老一辈无线电运动工作者付出了毕生的精力换来的,得之不易。维护合法业余电台的空中秩序,就是维护广大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的天职。
而非法发射者属于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刑法等通法中的违法分子,是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打击对象。虽然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总部有责任、也始终在通过宣传规劝这些人弃邪归正。十多年来也确实有一大批原来不了解有关法规的人变成为积极守法、护法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但是对于少数顽固坚持违法行为、以干扰正常无线电通信为乐的违法分子,协会总部只能按照法定渠道报告有关执法部门执法查处。但是有关部门侦查、取证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有时业余频段一颗耗子屎搞坏一锅粥的现象会存在一段时间。
所有的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都要以身作则,学习法规,不但自己模范遵守无线电法规,还要搞清各种问题的合法处理途经,以正确有效的方法,支持协会协助政府管好业余频段的秩序。
Q:发现有违法发射行为、恶意干扰业余通信的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是否可以去抄没非法设置的发射设备?
A:不能。无线电执法是国家执法机关的职责,公民个人擅自闯入他人住宅、侵犯他人财产将构成违反民法的违法行为。发现无线电违法者,应当将尽量详细的材料和证据报告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通过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转达,由执法机关处理。
当然,对于一些由于不了解无线电管理法规、出于对无线电技术的兴趣而偶然违反法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显著后果的人,首先可以加以劝阻,向他们宣传法规,使其彻底改正违法行为。
Q:怎样正确使用业余中继台?
A:业余中继台是为了直接联络有困难的业余电台互相沟通、传递必要信息的公用设备,尤其要保证发生灾情时的应急通信。有人以为中继台应该不断被人占用才算“人气”旺盛,这是误解。
使用中继台应遵循如下原则:
1,可以直通的业余电台,尽量不要使用中继台转发;
2,直通无法呼叫沟通的电台,可以先利用中继台呼叫沟通,然后转到其他频率试验是否可以沟通联络;
3,必须使用中继台才能沟通联络时,应尽量减少总占用时间,一般讲来一对电台占用3分钟就显得太长;
4,使用中继台时每次按下PTT发射的时间应尽量短,回答对方之前应留1-2秒钟空闲时间以便有急事的友台插入呼叫;
5,当中继台已经很忙时,如无紧急情况,尽量不要再插入加重中继台的负荷;
遇到非法发射者恶意干扰时不应搭理,应维持正常联络,使其无法判定恶意干扰的效果、达不到破坏正常联络秩序的目的;
6,中继台覆盖范围大、收听人数多,对业余界声誉影响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将难以挽救损失。因此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任何业余电台都没有理由在中继台上违反通信纪律。协会总部将对违反者进行必要的处分。
7,中继台是一种涉及面较宽的具有公用性质的业余电台,其设置需要由中国乌俄限电运动协会统一规划,并经过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8,中继台的设台人应对中继台所转发的内容负有相应的责任。因此,设台人应经常了解中转的通信内容,一旦发现出现严重违法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例如打电话给发信人要求立即改正,必要时可以关闭中继台。
9,无线电频率是一种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业余频段的使用权属于国家批准的所有业余电台。无论什么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依法架设的业余中继台,其他业余电台都可以使用。
Q:车载台移动通信有什么注意事项?
A:根据我国现行法规,业余电台只能在执照指定的设台地点进行发射操作。例如,北京市的业余电台只能在北京市发射。如果要进行跨省市移动发射操作,应事先向有关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目前一个省市批准设置的无线电台并没有在另一个省市备案,没有注册资料就谈不上管理,没有管理措施就谈不上“允许”。而且,各省市根据具体情况,对频率的使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各省市对430-440MHz频段内业余业务的规定就各不相同。因此,业余电台执照的全国流通将是一个政策问题,需要做很多基础工作。
近年来随着交通的方便、人口的流动,尤其是随着私家车无线电爱好者的迅速增加,移动操作的需求猛涨,未经许可的跨省市操作情况逐渐增多。但是没有新法规出台之前大家必须搞清,跨省市移动操作按照法规是需要事先申请、批准的。以为有了业余电台执照就可以满天飞,遇到问题还理直气壮,是错误的。
所以,要避免在未经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的条件下到外地操作自己的业余电台。
遵纪守法、维持各地空中秩序,是促进有关政策进一步开放以适合新需求的必要基础之一,每一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都应以实际行动来打好这个基础。
Q:车载台是否在本市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发射操作?
A:任何业余电台都要避免在机场等重要设施附近操作。
在一定条件下,尤其当发射功率较大时,两个电台的信号及其谐波可能在整个系统的某一设备中产生互调干扰,例如相邻的两个144-146MHz业余专用频段以外的寻呼台信号可能通过互相耦合,在发射机的非线性电路中产生落在业余频段内的干扰,造成一定地区内这个业余频段的瘫痪。为了防止对航空通信和导航设备的意外干扰而造成巨大损失,机场附近是不能设置业余电台的。
Q: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是否可以收听其他业务的通信?
A:不能。我国无线电法规禁止接收批准业务以外的通信。
有些地方还颁发了更为具体的法规文件。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于2002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对自动扫频接收机和可变频率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的通告》,禁止一般个人购置、使用自动扫频接收机。
即使无意中接收到了其他业务的通信,也不得加以利用或者向他人扩散。[/size] [size=2][color=#ff1493]★[/color][/size][url=http://qq.dod-g.com/viewthread.php?tid=2484&extra=page%3D9][size=4][font=楷体_GB2312][color=#0000ff]05、业余电台通讯基本程序[/color][/font][/size][/url]
[table=98%][tr][td]
业余电台通讯基本程序[size=12px]
一、 普遍呼叫程序:
CQ 3遍
DE(THIS IS) 1遍
本台呼号 3遍
K(STANDING BY) 1遍
二、 呼叫远距离电台程序:
CQDX 3遍
DE(THIS) 1遍
本台呼号 3遍
K(STANDING BY) 1遍
三、 呼叫特定地区程序:
CQ(特定地区名称) 3遍
DE(THIS IS) 1遍
本台呼号 3遍
K(STANDING BY) 1遍
四、 回答程序:
对方呼号 1~3遍
DE(THIS IS) 1遍
本台呼号 1~3遍
K(OVER) 1遍
五、 未听清对方呼号时询问呼叫程序:
QRZ? 1~2遍
DE(THIS IS) 1遍
本台呼号 1~3遍
六、 双方沟通后的联络程序:
R(ROGER) 1~2遍
对方呼号 1~2遍
DE(THIS IS) 1遍
本台呼号 1~2遍
*通信内容*
对方呼号 1遍
DE(THIS IS) 1遍
本台呼号 1遍
K(OVER) 1遍
通信内容一般是:
首先互相报告对方的讯号情况,再报告自己的姓名、地址、设备、天气情况以及其他要谈的内容,在确认联络相互交换QSL卡片,最后结束联络。
呵呵~~以下是详细介绍:
当你取得合法手续并架设好天线,就可以自己的电台与远方朋友取得联系了。业余通讯的工作方式有多种,直接用话音联络的单边带话(SSB)是常用的工作方式之一。空中通讯联络看不见、摸不着,且大多为单工方式,与平时我们面对面讲话有所不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业余电台通讯也有一些“联络规则”,遵守它才能获得成功的联络。熟练掌握这些内容,会帮助你成为“QSO高手(QSO在业余电台里指联络的意思)”。
SSB分为上边带(US与下边带(LS,业余电台习惯上在短波业余频率10MHz以下使用LSB,10MHz以上使用USB。
一、联络使用的语言。
国际上QSO的通用语言是英语、Q简语、业余缩语,国内业余电台通讯也可以用中文(普通话)。我国规定业余通信中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暗语、密码、代号等。Q简语是用一组三个用字母Q开头的英语字母,代表一些常用的通讯用语,熟练使用可以提高联络的效率,如QSY表示“改变频率”,QRM表示“受到干扰”。由于短波传播千变万化,有时干扰很大,为了使通讯可靠,在电台报呼号及其它必要的时候,使用字母解释法。就是用一个英文单词的发音代表一个英文字母发音,这些单词的头一个字母与所代表的英文字母相同,如字母“B”用“BRAVO”这个单词的读音来代替。类似中文里面的“刘”可以解释为“文刀--刘”,这样便于对方清楚地抄收你要讲的内容。Q简语、业余简语、字母解释法的详细内容请参考有关资料。
二、联络使用的频率:
联络只能在规定的业余频段上进行,还要根据操作证书的级别选择所能工作的频率范围。联络中若其它电台发生干扰,视情况宜主动改换频率再行联络,礼貌与方便别人是业余爱好者的美德。
三、联络方法:
联络前应先在频率收听,了解频率的使用情况后再进行操作。如需要调试发射机,宜在工作频率附近找一个空闲频率进行,切忌在有电台工作的频率上调机,否则会对其它电台形成干扰。在业余频率上发射的无线电信号可以被很多电台接收到,所以在沟通联络后需要及时、明确地播报电台呼号,这也是业余电台法规所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在发信开始和结束时,报一遍对方和自己的呼号,对方呼号在前,自己呼号在后。业余SSB通讯是单工工作,要等对方讲话完毕后才可回答,对方处在发射状态时是不可能听到你的信号的。在讲话末尾加一个“OVER”(或汉语:完毕),是联络时通行的做法。 联络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广泛呼叫(CQ): 呼叫CQ是在工作频率上以主人的身份呼叫任何可以听到你的电台,并愿意与他们联络。呼叫前必需确定要使用的频率是空闲的,否则有可能对其它正在工作(接收)的业余电台形成干扰,给人以不礼貌的印象。可事先在欲呼叫的频率上守听若干分钟,再简短地问一句“Is this frequency in use?”, 或中文:“这个频率有人使用吗?”,稍等片刻,如果没有电台回答,就可以进行的呼叫了。 广泛呼叫的英语格式是: CQ CQ CQ This is XXXXX(自己的电台呼号三遍) Calling CQ and standby。 中文的格式是: CQ CQ CQ 这里是XXXXX(自己电台的呼号三遍) 呼叫CQ并等待回答。 CQ的意思是广泛播报,希望任何电台接收你的信号并与你联络。 呼叫完毕转入接收,一旦有电台回答你,就可以建立联络了。如没有电台回答,稍过一会再重复刚才的呼叫,有些时候频率上并不是随时会有电台准备回答你,需要多呼叫几遍才行。联络中每次讲话开始与结束时,报一遍对方和自己的呼号(对方呼号在前,自己呼号在后),这样可以使对方和其它收听的电台知道你的话是讲给谁听的。
2、指定呼叫某台: XXXXX(对方电台呼号一至三遍) This is XXXXX(自己电台呼号一至三遍) Calling you and standby。
3、回答某台的呼叫: XXXXX(对方电台呼号) This is XXXXX(自己电台呼号) Over. 对方呼号在前,自己呼号在后。如发信内容比较长,结束时再重复一遍双方的呼号。
4、插入呼叫其它电台的联络:当其它两个电台正在联络,而自己也想加入联络或有事需要呼叫某一方时,可以他们联络的间隙(一方讲完而另一方尚未回答时)发出插入呼叫:“BREAK”,等对方电台听到并允许你进一步呼叫时,方可加入他们的联络并呼叫某一方。对方没有反应,可能是正在忙或没有听到你的呼叫,调整时机稍过一会再进行插入呼叫。不断发出插入呼叫而不考虑对方的体会将对频率形成干扰。
5、回答他台的插入呼叫:在联络中听到有人插入呼叫时,宜尽快做出回答,以免插入方等的太久,也许他有急事要与你联络呢。同时把情况告诉先前与你联络的电台,请他稍等。在进行多方联络时,宜控制好联络的节奏,切忌只顾自己聊的热火朝天,而冷落了频率上的其它电台。回答时一般使用:“Who is breaker? Go ahead please”,或中文:“哪位电台要插入?请进来。”
四、联络的内容:
业余频率是公用的频率,与其它业余电台联络时讲话以简洁、清晰、礼貌、方便对方抄收为原则。做为一次完整的业余电台联络,双方必需交换呼号与信号报告(RS)。如果时间允许,可以进行更多内容的交流:如姓名、电台位置、天气、设备及天线的型号、爱好等等。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联络内容可以是广泛的,很多无线电爱好者因此在空中找到了知己。
1、信号报告(RS): 用一组两位数代表,数字越大,表示信号越好。具体来说前边的数字代表可辨度(R),分1-5个等级,后边数字代表信号强度,分1-9个等级。详见有关资料。
2、电台位置(QTH): QTH是指电台的大概地理位置,例如XX省XX市。寄卡片时所需要的地址(QSL INFO)则是指对方给你寄卡片所需要邮寄地址,两者有所不同。
3、QSL卡片 QSL卡片是双方联络成功的凭证,国际上有很多业余通讯奖项,申请时需要提供有关的QSL卡片。卡片的格式见有关资料。
一般有以下内容:
1、自己的电台呼号(在醒目位置)。
2、对方电台呼号、联络日期、联络时间、联络频率、对方信号质量、自己使用的设备型号、天线种类等,除了尺寸有所要求外,版面的编排可以自己设计。 双方首次联络成功后一般需要互换卡片做为纪念。有些DXER(远距离通讯爱好者)为了与远地电台进行联络,通宵达旦地工作,这样得到的QSL卡片,往往是很珍贵的。联络完后,一般应主动给对方寄送卡片,即便是时间上不允许做到这点,也应在收到对方的卡片后尽快给对方回复卡片,以示友好与礼貌。
4、经常联络的电台会成为你的好友,联络时交流的内容也会更广泛,象这样的联络,除非双方需要,不必每次寄送卡片。
5、联络结束,双方互致感谢并说再见,常以“Thanks for the nice QSO, Hope to see you again,73!”等做为结束语,中文可以是:“感谢这次良好的联络,希望下次再见,73!”,“73”是业余界的俚语:“向你致敬”的意思。
6、常用Q简语举例:
QRZ:谁在呼叫我
QSY:改换工作频率到(XXX频率)
QTH:电台地理位置
QRM:这里受到干扰
QRP:降低功率或小功率电台
QSP:中转信号
QRT:本台停止发射
五、电台日记:
建立一本电台日记,把每次联络的基本内容记录下来,便于日后查询和给对方寄送卡片。电台日记的格式可多种多样,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方电台呼号
2、联络日期、时间
3、联络时双方的信号报告
4、工作频率、方式
5、对方姓名、QTH、设备等其它情况[/size]
[/td][/tr][/table] [size=2][color=#ff1493]★[/color][/size][url=http://qq.dod-g.com/viewthread.php?tid=96&extra=page%3D9][size=4][font=楷体_GB2312][color=#800080]06、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必读[/color][/font][/size][/url]
[size=12px][font=黑体][size=3]国家体委、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size][/fon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现发布《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展群众性的业余电台活动,对广大无线电爱好者学习通信科学技术、培养人才、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扩大国际交往,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都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满足广大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要求,决定在继续开展好集体业余电台活动的基础上,开放和发展个人业余电台。今年先在部分省市组织试点,然后在全国逐步推广。
业余电台活动不但技术性较强,而且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体育运动委员会应本着积极扶植、促进发展、正确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做好工作。个人业余电台开放以后,各级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个人业余电台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应责成一定的机构和人员主管此项工作,尽快建立和健全无线电运动协会,组织并指导其依照本办法,发挥有效的管理职能。
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国家无委1992年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个人业余无线电台(以下简称个人业余电台)的管理,使之更好地为发展科技、培养人力、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扩大国际交往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业余电台是指由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个人设置,并由本人使用,进行自我训练,互相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台。
第三条 凡设置、使用个人业余电台,均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设置个人业余电台必须经相关的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领取电台执照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本办法负责个人业余无线电台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设置个人业余电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收信台15岁以上)、井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以下简称《操作证书》)。
(三)本人拥有符合《无线电发射的标识及必要带宽的确定》(GB12046一89)、《无线电发射机杂散发射功率电乎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3421一92)和《发射机频率容限》(GB12572一90)等国家标准的无线电收发信设备(功率在10瓦以下且频率在30兆赫以下者,在不影响其他业务通信的情况下,各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可酌情降低要求)。
(四)工作环境安全可靠,有必要的管理措施。
(五)熟悉并遵守国际、国内有关业余电台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准设立个人业余电台:
(一)刑满释放不满五年者;
(二) 解除劳教不满三年者;
(三) 受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吊销电台执照、查封或没收设备处罚不满三年者;
(四)受无线电运动协会吊销《操作证书》处罚不满二年者;
(五) 各级审核单位认为不适宜设台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设置个人业余电台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本人填写《设置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区街道委员会、乡镇政府)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签署核实意见;
(二)将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的《设置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申请表》连同本人《操作证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运动协会审核并预先指定频率、呼号,发信设备的频率在30兆赫以下者须再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复核;
(三) 持经无线电运动协会审核同意的《设置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申请表》到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理设置和购买或自制业余电台设备及其频率和呼号的批准手续;
(四) 凭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准购、准制证件到指定的销售单位购买或自制、改装设备;
(五) 购买或自制的业余电台设备,经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或由其授权的无线电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再到原批准部门办理电台执照。
第九条 操作个人业余电台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只准与业余电台联络并使用明语通信;
(二)至少每十分钟发出一次呼号;
(三)语言、态度文明礼貌,通信联络简明扼要;
(四)不得作广播娱乐之用,不得在机上调笑、嘻闹;
(五)在电台执照和《操作证书》核准的项目范围内进行操作;
(六)不准无《操作证书》的人员上机操作;
(七)不得阻碍他台通信。不得截听和扩散其他电台的通信内容;
(八)每次联络必须如实填写电台月记,并长期保存;
(九)承担按国标惯例交换QSL卡片的义务;
(十)严禁从事商业或其它与赢利有关的恬动;
(十一)严禁利用业余电台进行政治、宗教活动;
(十二)严禁在业余龟台上议论个人稳私以及国家和单位的秘密。
第十条 个人业余电台遇紧急救援和抢险险救灾等紧急情况时可以和非业余电台进行联络,但事看应及时向当地无线电运动协会和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操作证书》共分四级,第四级证书只允许收听,《操作证书》的等级标椎和考核、发放办法由国家体委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个人业余电台的呼号字头,根据设台者《操作证书》的等级区分:一级为“BA”,二级为“BD”,三四级为“BG”。后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运动协会按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无线电台站呼号管理规定》规划。
第十三条 个人业余电台受各级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和无线电运动协会组成的纠察、监听机构监督和检查。凡有违反本办法和各项无线电管理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省以上无线电运动协会可给予劝告、警告、罚款、停止操作或吊销《操作证书》的处罚。省或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可给予吊销电台执照、查封或没收设备的处罚。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size] [font=新宋体][color=red][size=5][font=黑体][size=6][u]字母解释法(通联必备)[/u][/size][/font]
[/size][/color][/font]
[size=12px] 字母解释法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的规定,业余通信中运用国际民航组织(ICAO)使用的解释法作为其“标准解释法”。此外也经常用一些人们熟识的地名、人名等来解释字母,形成了习惯使用的其他解释法。
字母--标准解释法--其他解释法--字母--标准解释法--------其他解释法
[color=blue][size=3][b]A---- ALFA -------AMERICA----N-----NOVEMBER------NORWAY
B-----BRAVO------BOSTON----O-----OSCAR-----------ONTARIO
C-----CHARLIE---CANADA ----P-----PAPA--------------PETER
D-----DELTA------DENMARK---Q-----QUEEC----------QUEEN
E-----ECHO-------ENGLAND---R-----ROMEO---------RADIO
F-----FOXTROT---FLORIDA----S-----SIERRA-----------SUGAR
G-----GOLF-------GERMANY----T-----TANGO ---------TOKYO
H-----HOTEL------TONOLULU-U-----UNIFORM--------UNITED
I-----INDIA--------ITALY--------V-----VICTOR----------VIRGINIA
J-----JULIET-------JAPAN-------W-----WHISKEY-------WASHINGTON
K-----KILO---------KILOWATT--X-----X-RAY -
L-----LIMA---------LONDON-----Y-----YANKEE----------YOKOHAMA
M-----MIKE--------MEXICO------Z-----ZULO-----------ZANZIBAR[/b][/size]
[/color][/size] [size=5][color=blue][size=4]【转贴】怎样成为一名合格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ZT)[/size]
[/color][/size]
[size=12px] [size=2]最近有不少朋友发帖子问“怎样才能成为一个HAM”,因为最近工作繁忙,心情也不是很好,就都一律敷衍应付过去。后来仔细想想,“怎样成为一名合格的HAM”还真的是一个挺复杂的问题,抛开加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的程序不谈,就我们每一个爱好无线电的人怎样才能达到一个合格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标准,我觉得应该有很多内容值得探讨。
作为一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应该具备修养、技术等各方面的素质,但是修养方面的素质我觉得尤为重要,美国有一个完美者俱乐部,是无数业余无线电加梦想的最高境界,它并不是根据你操作电台的水平来决定你是否有资格加入,而是根据你在电台上的操作是否友善、合理来作为标准的,那些完美者俱乐部的会员被全世界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奉为偶像的原因并不在于他们的设备有多么强劲抑或是他们的技术有多么高超,而是他们良好的操作电台的修养,令其他人视为楷模。
也许完美者俱乐部的要求对于大多数初学者有些遥不可及,但是作为所有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都应遵守的那12各自的守则,我们还是应该认真理解掌握的。
[/size]
[size=3][color=blue][b]一、体谅
[/b][/color][/size][size=2]不应该依照自身的水平或者技术条件要求别人,要体谅其他爱好者使用频率的客观条件,还应该知道频率资源是属于所有爱好者的.举个例子来说,我们打开设备之后应该先收听一会,即使你在频率上没有听到有电台在工作,因为有可能一个较远距离的电台正在操作,而由于你的位置并不一定能够抄收到他的信号,但是却有可能因为你的发射干扰到另外一个正在和他通讯的电台,所以说开机守听一会再工作是一个HAM首先要遵守的准则;在工作过程中使用适当的功率也是体谅他人的一个重要原则,曾经有一位朋友给我打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他把频率比成一张饭桌,如果大家都张开双手,恐怕一张桌子上只能做4个人,但是如果大家都收起手,一张桌子就有可能多做几个人,使用功率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在满足使用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小功率,就可以让更多的朋友拥有使用频率的机会,尤其是在U/V段的同城通讯中,尤为重要!即使你的技术水平再高,也不应该在别人面前卖弄,即使你得字母解释法说的在滚瓜烂熟,也应该考虑到别人抄报的速度,不应该用自己娴熟的技巧来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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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color=blue][b]二、忠诚[/b][/color][/size]
[size=2]忠诚这个词可能很多朋友都会认为放在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守则里面有些空洞,但是气势忠诚的原则应该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当然也包括作为业余爱好的业余无线电当中,我想所有朋友在入会之初都会在《入会申请表》,有无违规发射一栏中填“无”,也许很多朋友就是在非法频率上开始了解无线电的,或者在接触到业余无线电以后也接触到一些非法电台操作者或者非法频率,有人可能会说“水至清则无鱼”来形容目前的业余无线电现状,但是我认为,我们既然加入了业余无线电运动,我们向协会做出了承诺,就应该重视与自己的承诺,这样难道不是一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准则吗?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作为我们业余爱好者的管理者,这些年一再讲入会的门槛降低,为的是什么?就是希望能够将所有对于业余无线电感兴趣的朋友都吸收进来,包括那些以前曾经非法频率上操作的电台,无外乎是希望能够通过其他爱好者自身的修养和品质影响更多的人,引导更多的人走上正确的业余无线电道路。北京地区从去年开始组织新会员集中进行入会前的培训,为的也是让那些新接触业余无线电的朋友能够认识到正确的业余无线电的含义,但是那么多作弊的新会员,让我感到一种悲哀!我觉得是对于自己在入会申请上的签字承诺的亵渎,更谈不上忠诚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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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color=blue][b]三、进取[/b][/color][/size]
[size=2]进取并不是要求大家都要成为业余无线电高手,业余无线电的方向有很多种,可以是在技术上的,也可以是在经验上的、技巧上的,今天我看到一位老前辈获得DXCC奖状,深深地令我感动!这位前辈年轻的时候接触到无线电,但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国家严格管制业余无线电的状态下,直到退休以后才有机会重新将年轻时的爱好拣起来,他上机操作时总是那么彬彬有礼,虽然对于我们来说他是前辈,但是对于新技术的热情丝毫不比我们这些年轻人低,我所接触到一些其他老前辈也都具有这样的孜孜不倦的精神,这和我们现在大多数会员的心态可能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很多人把电台当成了免费电话或者空中聊天室,似乎除了聊天电台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毫无用处;电台对于这些会员来说基本上就是说话的工具,而如何进行规范、有礼的通讯则毫无价值,CQ的用法、信号报告的使用、插入的用法几乎已被很多人遗忘到角落,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学习过这些作为一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最起码的知识,我想不能要求所有的朋友都追求DXCC奖状,但是既然在业余无线电频率里面操作,最起码的礼仪和规范还是应该学习的。这即使对于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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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3][color=blue]四、友爱
[/color][/size][/b][size=2]作为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之间互相帮助的事例就太多了,可以说是层出不穷,这也令我为自己是一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而感到骄傲和自豪。[/size]
[size=3][color=blue][b]五、适度[/b][/color][/size]
[size=2]业余无线电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不能因为我们对他的喜好而忽略了生命中其他重要的东西,不要让它成为你生活中的负担,反而影响到你对业余无线电的热爱。同时,应该注意因为自己的爱好给周围的家人、朋友、邻居带来的不便,对自己的爱好要有节制,不能因为自己高兴了,而影响到别人。我们可能在自己家里架设天线,操作电台过程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不能因为自己具备合法操作资格,就不顾别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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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color=blue][b]六、爱国
[/b][/color][/size][size=2]作为一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同样应该是一个遵守国家法律,热爱自己祖国的人,面对全世界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我们就代表中国,爱国就应该表现出一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应有的风范,同时为了维护好我们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中国这样来之不易的空间,我们更应该谨言慎行。[/size][/size] [color=red][size=3][font=楷体_GB2312][size=5][转贴]关于加入中国业余无线电协会的通知(2006年12月1日更新)[/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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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x]根据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章程,凡拥护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章程、有加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意愿、热爱业余无线电活动的我国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均可申请加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成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入会手续如下:
工整、认真、如实填写入会申请表,连同3张1寸免冠近照寄交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服务中心,同时汇寄工本手续费35元(含入会手续费15元、当年会费20元)。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服务部收到所有项目并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寄发会员证。
填写入会申请表必须注意的事项:
一、使用正确的申请表格并正确填写:
目前可以使用的申请表格只有本文下面所述的两种版本,其余版本的入会申请表不能再继续使用。
2004年8月14日之后收到的入会申请如使用已停止使用的表格版本,或者有任何错误的填写或寄来不规范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都将可能导致您的入会申请表被退回。
二、从网络下载空表格:
入会申请表在文章结尾,并用A4纸打印后使用。
填表时,务请一笔一划使用正楷书写,个人资料的各个项目都要清楚、准确、真实;违章处罚情况说明一栏中请简要说明曾经违法发射的行为和被处罚的情况,如果 没有请填“无”。请将身份证复印件(有照片一侧)贴在表格中相应的位置上,将一张1寸证件照片贴在表格左上角的方框内,将其余的照片贴在表格下方的相应表 格内。
如果在递交入会申请表之前已经寄出汇款,那么请将汇款单的复印件贴在表格背面靠上的位置,并将汇款单编号及汇款日期填写在表格下方的相应位置;
怎样申请函考业余电台四级《操作证书》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是申请设置、使用业余电台的必要条件之一。根据有关法规,我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在全国范围内的考核、发放工作。
业余电台五级《操作证书》是业余电台收听者必备的证书,四级《操作证书》是设置使用业余发射设备的入门级。为鼓励发展、便利广大偏远城镇乡村爱好者,这些 地方的爱好者可以随时向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申请函考业余电台五级或四级《操作证书》。考核内容范围见本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等级标准》。具体办法 如下:
1、向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汇寄考核处理及办证工本费,五级25元,四级40元。
2、协会会员服务中心收到后,寄出试卷、《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考试复习资料汇编》资料以及设置业余电台申请表。
3、应试者收到资料汇编后,应先认真学习无线电法规部分。然后填好答卷,连同1张1寸免冠近照寄到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服务中心。
4、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将于收到试卷后一个月之内向考核合格者寄发《操作证书》及经审核的《设台申请表》;考核不合格者会收到成绩通知书。
关于设台申请表:
设台申请表在文章结尾,或向协会会员服务部索取。可以使用A4纸复印。填写前请先仔细阅读表格反面说明,8月14日起格式或填写不合格的表格将被退回。
汇款注意事项
1、务请通过邮局汇款,收款人必须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切勿填写工作人员姓名或者添加其他文字,以免延误;汇款地址为“北京市6106信箱”,邮政编码“100061”;
2、汇款单附言栏中必须写清汇款用途,申请入会者写“入会”,申考者写“报考五级证书”或者“报考四级证书”;
3、汇款单务必将您的姓名、邮编、详细地址填写清楚,请勿使用草书,以便准确回邮;
4、建议希望从事业余无线电台活动的入门者一次同时办理“入会”和“报考四(五)级证书”,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5、汇款时请勿使用无底单的电汇方式;
6、鉴于协会工作人员人手有限,如无特殊事情,汇款后不必来函来电通知。一般邮局汇款、通知、取款时间在一周以上,处理工作视来件多少,也很可能需要一周时间,处理后的资料也需要时间邮寄,请勿汇出后立即来信来电查询。
取得《操作证书》后的须知事项
1、经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审核的《设台申请表》的用途是供会员在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申请设置业余电台手续时,作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向无线电管理机构证明已经审核过申请人的 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资格和持有业余电台《操作证书》这两项设置业余电台的必要条件,不具备其他效用。务请仔细阅读和正确理解《设台申请表》反面的须 知。
2、《设台申请表》有关栏目的“预指配呼号”是供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用的,在没有取得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电台执照》前,不得设置电台,也不得在任何电台使用预指配呼号。
3、《操作证书》持有者无论是否已经设置自己的业余电台,都允许在合法的集体业余电台或者其他爱好者的个人业余电台上操作,但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电台台主必须在场;
(2)只准使用该电台的呼号;
(3)操作频率、功率均不得超越电台台主或者操作者本人《操作证书》等级权限中的任意一项。
老会员注意事项
1、会费计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会员必须于每年的2月1日前交纳当年会费。
2、业余电台《操作证书》持有者必须于同一时间缴纳当年验证费。
沪、苏、川三地爱好者注意
为方便当地爱好者,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委托本会的团体会员上海市无线电运动协会、江苏省无线电运动协会、四川省无线电运动协会分别代办当地爱好者的入会、五级、四级业余电台操作考核及发证工作,请这三个省市的爱好者向有关单位办理有关业务,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一般暂不直接受理。地址为:
上海市无线电运动协会:上海市广中路444号 邮编:200083
江苏省无线电运动协会:南京市五台山1-6号 邮编:210029
四川省无线电运动协会:成都市凤凰山省陆上运动学校 邮编:610081
请来协会办理手续的爱好者理解和配合的事项
1,为保持较高的处理效率,来访办理入会及考证手续的,一般可以在第二周星期四取到结果(以当时布告为准)。请勿要求“立等可取”,因为实践证明打断连续处理流会大大影响效率;
2,请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服务中心的本地和外地爱好者尽量利用告示信息,避免与接待工作人员过多闲谈而影响工作效率。
[/size] BD1ER老师,谢谢您!!
VY73~!
[[i] 本帖最后由 loft927 于 2006-11-19 23:33 编辑 [/i]] 不客气!73
[[i] 本帖最后由 BD-1-ER 于 2006-11-29 22:14 编辑 [/i]] 真专业
下下来 慢慢看 从小爱修理电器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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