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08年1月1日国家停止旧村改造,已经批准的除外。
最新消息 2008年1月1日国家停止旧村改造,已经批准的除外。以后真不允许拆迁了吗? 不能旧城改造了吗?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换个词儿继续改。。 可能吗》》》?? 哪传的消息啊? 变个名词,照改无误。 [em04] [em04] [em04]不改了。。。
怕。。 是啊!!!!!!!!!!!!!!! zhenjiaya 北京已由旧城改造的粗放式管理进步到旧房改造的精细化管理,一字之差,代表着理念的新旧交替。燕郊么,不是批了的就可以改了么,改了日期照样拆迁,中央的政策要经过一年的时间才能贯彻到燕郊 准不准啊,有没有确切消息啊!!!![em34] [em106] ...
喜忧参半... 没拆之前脏乱差,拆了之后更加脏乱差,到处是高楼,颜色不一,风格不一,堆在一起 ,简直是一幅没有美感的垃圾画 准不准都没关系啦!燕郊是天高皇帝远!还不是镇长说了算! 中央的文件要执行到燕郊还早知呢 燕郊那不应该是旧城改造,应该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大力扶持的。[em10]
回复 1# 的帖子
国务院: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昨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强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会议指出,我国耕地资源紧缺,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的现象相当普遍,节约用地的潜力很大。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解决发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不仅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还要切实解决用地浪费问题。
会议指出,近来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有蔓延上升之势,必须坚决遏制。会议强调:(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二)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禁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三)严格控制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禁止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四)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刹住乱占滥用农用地之风。
回复 1# 的帖子
请看清规定(3)回复 1# 的帖子
不过,燕叫的枣林,复兴庄,等村已经没有耕地,应该变更为国有土地没什么问题.只要变更为国有土地,应该还可以开发. [em05] 燕郊那不应该是旧城改造,应该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大力扶持的。[em05] [em05] [em22] 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看大厂开发区那不还在开还在卖吗那不全是耕地吗、、 和燕郊基本没关系的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