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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之舞 发表于 2007-11-13 18:11

大家都发言吧

公共维修金到底要交给谁啊?如果交给开发商,那开发商会给我们什么凭证呢?我一朋友买房后,把维修金交给开发商了,结果开发商把维修金拿去投资了,这样国家没收到这笔钱,所以他们的房产证到现在都还没办呢。这些事真是头疼啊!

68894667 发表于 2007-11-13 19:19

应该由业主委员会管理,也可托给物业代管,但要由业委会监管,我说的是公共维修基金

钢琴师 发表于 2007-11-1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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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边天 发表于 2007-11-14 13:08

我来支招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交给城市房屋主管部门的,也就是办理房产证是地方。但通常是由开发商代收,交款时开发商会给你房屋主管部门开出的发票,如果没有此发票房产证是办不下来的。所以如果开发商不给你发票就意味着他要挪用这笔款项,也就意味着你拿不了房产证,你所购买的房屋就不能上市交易!!!

潮白公子 发表于 2007-11-1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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