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防溺水通告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7月10日至8月10日),降雨频次增多、降雨量级增大,上游不定期泄水,河水流速明显加快,流量进一步增大,水情更加复杂多变,且暑期已至,学生全部放假,风险因素叠加,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全市人民群众以及未成年人防汛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互救能力,避免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河渠内弃置、倾倒垃圾、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物料、存放设备、设置便道,任意束窄河渠;禁止在河渠内建设阻碍行洪的工程设施。

二、汛期禁止在河道内从事垂钓、捕鱼、在堤岸(河道滩地)野营、聚餐、娱乐;禁止入河游泳、划船、驾驶快艇、摩托艇等危险游乐活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三、镇、村两级河长加密汛期日常巡河频次,对域内河渠道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无关人员进入河道立即劝返,并进行警示教育。

四、对河渠道、沿河公园、工程建设场地等,属地政府以及工程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加强警示宣传。在主要入河道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水域设置安全隔离带。通过悬挂条幅、移动式小喇叭、村街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五、全市中小学学校和学生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学生和子女的防汛避险和防范溺水的安全教育,增强涉水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在河道、塘坝和渠道等蓄水区域或行洪区域嬉水、游泳、穿行,确保人身安全。  

特此通告

三河市河渠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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